9月5日,江蘇南京一名男子逛山姆會員店時,不小心手滑打碎了一瓶茅臺酒。畫面中可以看到,男子站在貨架前,手里拿著空酒盒子,地上滿是酒和酒瓶碎片。工作人員已經趕到現場正在聯系同事處理,旁邊還有許多顧客在看熱鬧。
據目擊者稱,這瓶酒價值33800元,可能賣給他不會那么貴,但肯定是要賠的。而這一幕也讓眾多網友議論紛紛。有網友說:能全金額賠付,應該付一半,超市有責任,既然是如此貴的高端酒,那么就應該放在特定的位置,人行道邊上放個樣品就OK啦。
也有網友說:一毛錢都不應該賠!這么貴的酒你就放在貨架上,你這明明就是賣不出去,讓顧客無意碰瓷,黑心的商家!還有這樣的:這么高價的酒能放在架子上嗎?起碼得有專業的酒吧臺放著吧?隨意放是不是可以定性為有碰瓷的嫌疑?
評論區中,很多都是這種質疑超市故意“碰瓷”的聲音,還有以“成本價論”,稱一瓶酒的成本價才多少錢,要賠也是按照成本價來賠償才對。關于這種觀點,我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,但是做錯事了就要承擔后果,這難道不是應該的嗎?
說超市將名貴酒放在貨架上有問題,有什么問題呢?如果不去觸碰他,它怎么會掉下來?而“成本價賠償”的說法,也是貽笑大方。成本價即便是再低,那也是廠家的成本價,到了超市就不是成本價了。超市可以減輕賠償金額,但要求人家成本價賠償,就說不過去了。大家怎么看呢?(感謝文章來源:慶慶觀天下
來源:大同政法